珠海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处于闲置或废弃状态,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如废旧金属、废旧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电子产品、废弃化工原料等重新投入到生产或制造过程中,或作为成品直接进入消费市场的废旧物资,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农林废弃物。
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的分类标准》,我国主要有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类别的可再生废旧物资。2018年**类别的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总量为3.20亿吨,同比增长13.4%,其中废钢铁和废旧纺织品回收量分别同比增长22.3%和8.6%;废纸和废玻璃回收量下滑,分别同比减少6.1%和2.8%。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总值为 8704.6 亿元,同比增长 15.3%,除废纸回收价值下降外,其他几类废旧物资回收价值均有增长,废钢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价值增长涨幅较高,分别为29%和36.9%。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模型
目前对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研究多是将回收与再利用阶段分开,单独研究废旧物资从消费市场运回生产企业的逆向物流。废旧物资再利用后从生产到分销的正向物流,或者将两者结合研究,但是忽视了废旧物资回收后作为原材料重新进入产品正向供应链的情况。